河北雄安新区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 分类目录(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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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30日
雄安人才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可申请A卡)

B类:国家级高端人才。主要包括: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得者(个人奖);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总师;近 5 年来,担任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 ;世界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世界行业排名前10位的金融机构总部的高管、首席风险控制人员、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及首席经济学家;全国文化企业3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可申请A卡)

C类:省级高端人才。主要包括: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金芦苇工业设计奖金奖及以上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可申请A卡)省、部、军队、国防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在雄金融机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国家级金融研究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国家级重大金融政策规划主要起草人或主持国家级重点金融工程、重大金融项目的研究和建设工作的金融专家; 中国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世界500强企业任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指总部的副总经理、大洲级区域总裁、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等);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可申请B卡)

D类:市(区)级高端人才。主要包括:市杰出人才奖获得者;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和市成绩突出的科技工作者获得者;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选;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金芦苇工业设计奖未来之星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市规模以上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在雄金融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任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指总部的副总经理、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等);全国金融行业前10强在雄法人主要经营管理人才;获得省级荣誉的在雄金融机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入选全国500强企业的金融机构的首席风险控制人员、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首席经济学家;入围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中国互联网企业百强、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的首席技术官、首席信息官、首席运营官;持有国际注册会计师、金融分析师、精算师、证券保荐人等职业资格且从事相应工作的金融人才;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可申请B卡)

E类:高级实用人才。主要包括: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具有3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具有2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的人员;重点机构急需紧缺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3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技能人才(含农村实用人才);金芦苇工业设计奖优秀产品设计奖、优秀概念设计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市级技术能手;特级导游员、金牌导游员、金牌讲解员、高级导游员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可申请C卡)

 

注:

1. 本目录中市(区)级以上指省级、国家级(包括其组成部门),以及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包括其组成部门)及雄安新区。

2. 本目录中重点机构是指新区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推荐的用人单位,并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3. 技能类高技能人才是指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和工种的高技能人才。

4. 该人才分类目录,将定期修订,更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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